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下沙代理记账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其实自2016年8月1日起,税务总局就陆续开展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早前已覆盖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等三个行业,到目前为止,试点情况平稳顺利,纳税人反映良好。下面让小编为你全面梳理下自开专票最新政策。
1.
自开专票的纳税人范围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特别提醒: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2月1日起才可以自开专票哦。
2.
自开专票的开票范围
上述行业的纳税人提供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提醒:自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申请自开专票的流程
(一)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交材料如下: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发票章印模
5、经办人身份证
(二)发行税控设备及申领发票
1、购买税控盘
2、柜台发行税控设备并申领发票
办理材料:税控盘、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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